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信息服务中心分类标准
 

  1 、领导重视。本级社领导重视、关心并指定一位主任或副主任分管信息服务工作,把信息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信息服务工作做到四有: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评分以原始文件为依据 ) 。 ( 满分 10 分 )

  2 、机构制度健全、软硬件设备齐全。有专门的信息服务中心机构(包括挂靠业务部门、独立电脑房以及基本的软硬件配置 ) ,配备 1 名以上专门从事信息服务工作人员,各种信息工作制度健全 ( 包括接受信息服务登记、定时上网浏览和收发邮件、电脑房管理、信息员制度等 ) 。 ( 满分 5 分 )

  3 、报送信息及时、准确。能够按照上一级社信息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和本级社业务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供销合作社信息服务心报送有关信息资料。(满分 10 分)县 ( 市、区 ) 社信息服务中心每个月至少提供 5 条以上的供求信息和 1 个的专版信息。(满分 10 分)每年对 1 个以上的当地大宗农产品开展市场调查预测预报,并提供有数据、有分析的预测预报报告。 ( 满分 10 分 ) 信息服务中心每年编发 12 期以上信息刊物。 ( 满分 10 分 ) 承担福建农产品信息网省内批发市场栏目价格信息资料上网任务的县 ( 市、区 ) 供销合作社信息服务中心,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发布。 ( 另加 10 分 ) 经省社信息服务中心推荐被《福建日报》财经周刊市场信息专版采用的供求信息 ( 每条另加 0 . 5 分 ) 、市场分析文章 ( 每篇另加 10 分 ) 。

  4 、信息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县 ( 市、区 ) 供销合作社信息服务中心每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金额达 500 万元以上。 ( 满分 15 分 ) 开展市场预测预报指导商品购销金额 600 万元以上。(满分 15 分 )

  5 、加强和完善定向信息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服务联系户, 在巩固提高原有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定向信息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定向信息服务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每年增加 2 个以上。各县(市、区 ) 社信息服务中心要组织定向信息服务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及时向省社和市、县、区供销合作社信息服务中心提供商品供求信息和市场信息,并反馈信息开发利用情况。 ( 满分 15 分 )

  6 、充实和完善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在上年的基础上,加大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力度。 ( 每延伸 1 个基层信息服务站另加 1 分 )

  7 、本分类标准为百分制。 85 分以上为一类, 60-85 分为二类 ,60 分以下为三类。

  8 、 评比办法:一年一评,先由各县 ( 市、区 ) 社信息服务中心开展自评后,报所属市社信息服务中心进行初评,省社信息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抽查确认。

  9、评比时间:自评时间:下一年度1月3日前。初评时间:下一年度1月10日前。

                             文章来源:闽供联业[200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