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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社: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落实总社和省社关于加强基层社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市社今年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社的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联系农民的基本环节,是服务三农最直接的窗口,是实现供销社联合发展的基础力量。基层社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基层社萎缩,供销合作事业就停滞不前。近几年来,各级社按总社提出的“四项改造”和市社进出的“为农服务三项工程”,多种形式改造基层社,取得初步成效。但应该看到相当一部分基层社改革滞后,发展缓慢,机制不活,经营萎缩,实力不强,基层社仍然是供销合作社改造发展的薄弱环节。当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供销社发展带来了一个大好时机,我们要抓住机遇,全面参与建设,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基层社改革发展放在十分突出位置,把基层社建设作为参与县乡区域经济发展,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合作制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挥优势,强化服务,扎实推进基层社的改革,全力加快发展。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种形式创新体制。
改造与新建并举,以重组、新建为主,多种形式推进基层社体制创新。通过分类改造,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齐全的新型基层社组织。一是对于有实力的基层社,可以通过拓展经营,扩大服务,推行民主管理,发展连锁经营,做强做大,可以以多元投资的形式办新的经营服务实体,开拓新项目。二是对实行职工全员置换身份的基层社,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形式吸收已置换身份的职工或农民,重组新的基层社。三对原解散、破产或关停的基层社可根据农民的需要积极发展承认供销社章程,自愿加入县供销合作社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成为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四是对基层社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按照培育骨干社,组建中心社,兼并托管弱小社的要求,优化基层社布局结构,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三、搭建平台,培育为农服务载体。
搭建平台,构建为农服务新体系是今年的基层工作重点。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优势,培育载体。一是发展专业合作社,今年新组建目标20个。要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围绕主导产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牵头、参股扶持等形式,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注重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接,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形式。要明晰专业合作社产权,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农民民主参与意识,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争取每个基层社要达到能有一个以上专业合作社。对原有专业社要规范完善,要求50%以上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要积极参与总社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工作,已列入试点工程的专业合作社要按总社的要求认真做好。二是发展农产品协会,今年目标14个。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名优特产品和传统主营业务,广泛联合生产、加工、科研、销售各个环节的组织和个人,牵头组建各种农产品专业协会。通过协会,整合基层社为农服务的资源,为农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开展信息服务、培训服务、供应服务、销售服务,推广科技服务,发挥中介作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加强协会内部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扩大行业覆盖面。三是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今年发展目标350个。要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发展,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与“万村千乡”试点和“农民之家”结合接轨。通过基层社自办、职工回村领办、与村委会联办、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合办等形式,新建或改造提升原有双代店、购销站,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力争覆盖面达行政村50%以上。要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突出综合经营,综合服务,联合政府部门和其它涉农组织,为农民提供商品购销、信息咨询,推广科技、文化等多方面服务。四是办好庄稼医院,今年完善提高目标18个。要把农资供应与科技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咨询服务,开展物技结合,送肥送药,推广新肥新药,完善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四、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构筑经营网络,转换经营业态。
要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经营网络,不断调整网点结构,针对当前基层社存在经营萎缩的突出问题,拓展经营领域,扩大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方式,转换经营业态,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优化网点结构,通过改、建、修改造提升现有网点,在乡镇中心和交通枢纽,建设上规模,上档次的商场和市场;调整经营结构,着重在农资、农产品、生活日用品、医药图书、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领域。同时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山地开发、农产品加工、市场建设和其它资源型开发项目;发展现代流通,转换经营业态,主动融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建设连锁化“农家店”,采取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发展区域性连锁经营,发展超市、便利店、专卖店、农家店。开展总经销、总代理。加强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
五、完善内部机制,加强管理。
规范基层社的内部管理,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用工、分配机制,实行管理人员聘任制、用工合同制,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开放办社,引进农民中的能人管理经营基层社,增强竞争力和活力。要按照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加强社有资产的管理,完善出资人制度,要依法确认和保护基层社及网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对基层社撤销、解散、改制后的剩余资产,要按照总社[2006110号文件提出的“由县级社代行所有者职能,建立合作经济发展基金,用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实行社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发扬艰苦创业、勤俭办社的优良传统,倡导积极向上的合作社文化。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基层社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要充分发挥县级供销社在基层社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县社是基社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基层社建设的好与坏,关键在县级社。要求各县社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明确责任,强化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功能,形成合力,同时要协调当地党政和各部门支持,争取对基层社经营服务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我们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把供销合作社事业推向前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龙岩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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